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建筑卫生陶瓷标准化工作的深入开展,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建筑卫生陶瓷行业标准水平和建筑卫生陶瓷企业的管理水平,促进产业升级和提高服务质量,决定开展建筑卫生陶瓷行业标准化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活动。现将此次活动的评选办法、推荐方案及有关事宜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有关要求填报。
一、先进集体
(一)评选范围
全国建筑卫生陶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单位。
(二)评选条件
能够按照《全国建筑卫生陶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的有关要求开展标准化工作,积极开展新标准项目策划、立项,或提出立项建议,积极参加各项标准的制修订,积极参加委员会组织的活动和会议,对所承担的标准项目能够按时保质完成。能及时地将科技成果转化和吸收到标准中来。能遵守《全国建筑卫生陶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认真履行委员义务,按时交纳会费,切实完成标委会委托的各项工作。能够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化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建筑卫生陶瓷标准,没有因违反标准而发生各类事故。有专(兼)职标准化管理或工作人员,能够及时收集与本企业有关的标准,并按标准组织生产。在标准化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中有突出成绩。
二、先进个人
(一)评选范围
全国建筑卫生陶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委员单位从事标准化工作的人员。
(二)评选条件
认真贯彻国家标准化法律法规,工作踏实勤奋,积极参加了建筑卫生陶瓷行业标准的制修订,积极参加委员会组织的活动,对所承担的标准项目能够按时保质完成。热爱建筑卫生陶瓷标准化工作,具有较强的改革创新意识和较高的标准化理论水平,在推进建筑卫生陶瓷标准化工作中取得了突出成绩。
三、要求
先进集体由各单位申报,申报表(见附件1)填写内容应准确翔实,由标委会秘书处组织讨论后批准。
先进个人由各单位推荐(不限于本单位人员),推荐表(见附件2) 填写内容应准确翔实,由标委会秘书处组织讨论后批准。
各单位的申报表(一式二份)请于2013年3月31日之前寄回全国建筑卫生陶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单 位:全国建筑卫生陶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地 址:陕西省咸阳市渭阳西路35号,712000
联系人:王博、段先湖、杜力群
电 话:029-38136300、38136071
传 真:029-33575697
E-mail: 74277_1@163.com、 dxhxianyang@126.com
四、表彰
对建筑卫生陶瓷行业标准化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将进行通告表彰,并在今年召开的建筑卫生陶瓷标准化工作会议上颁发证书。
全国建筑卫生陶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013年3月1日 |